第1条(总则)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规定了目录事业综合研究所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新御守“融通”先生》提供的第3条所规定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条件。使用本服务的前提是用户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本条款内容。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所记载的术语定义如下:

  1. “用户”是指在同意本条款后,获得本公司许可使用本服务的个人。
  2. “邮箱地址”是指用户在申请本服务时,在申请表相应项目中填写的字符串。
  3. “密码”是指用户在申请本服务时,在申请表相应项目中填写的字符串,或用户通过本服务中的密码修改功能修改的字符串。
  4. “新御守”是指利用本服务保存、编辑的文字、图像等的集合及其编辑数据或印刷品。
  5. “数据”是指使用本服务所需的所有信息。
  6. “商品”是指利用本服务制作的印刷品。
  7. “制作物”是指利用本服务为商品化目的而创建的印刷品数据。
  8. “官方网站”是指本公司为提供本服务、客户支持等目的而公开的网站。

第3条(本服务的内容)

  1. 用户可以利用本服务的功能,以使用图像等订购制作物为目的。此外,用户应向本公司声明并保证,该图像等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2. 前项所述,为使用本服务所需的设备(电脑、智能手机等)、软件(操作系统、应用程序、浏览器等)以及互联网连接环境,应由用户自行准备。
  3. 本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变更本服务的内容。内容变更后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同意变更后的内容。此外,除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用户因使用变更后的服务而遭受损失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 (1)本公司认为为了提供稳定服务所必需时。
    2. (2)本公司认为可以提高用户便利性时。
    3. (2)其他,存在社会正当理由时。
  4. 本服务的适用范围原则上为本服务可指定的商品寄送范围。

第4条(关于商品)

  1. 商品的规格仅限于本公司规定的规格,不接受其他要求。
  2. 商品上可能会适当记载本公司及本服务的名称、质量管理条形码等其他事项。
  3. 用户订购的商品,将以特定商业交易法规定商品交付期为参考,由本公司指定的配送商和配送方式送达用户注册的地址。如果因非本公司原因导致商品未送达已注册的地址,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未经本公司许可,商品不得用于商业或营利目的销售。

第5条(商品质量、更换、退回、保管、销毁)

  1. 商品的成品质量受用户上传图片质量的影响。此外,成品质量可能与用户在显示器上或打印机输出的质量不同。即使用户的预期成品质量与实际成品质量不同,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旦订单确定,所有商品均属完全定制生产,因此不接受退货、换货或取消。但若商品存在明显瑕疵,或收到与所购商品不同的商品,方可更换。在此情况下,用户须在商品送达后一周内通过本服务内的联系我们页面进行联系,更换产生的运费由本公司承担。此外,如果数据保存期限已过,导致服务器数据无法使用,则可能无法进行商品更换。
  3. 若因用户输入信息错误导致商品被退回,用户可按本公司规定方式办理重新配送手续。办理重新配送手续时,用户须输入正确信息,并另行支付重新配送产生的费用。
  4. 除前款规定外,若因非本公司原因导致商品无法配送,本公司将保管商品30天,在此期间若无用户配送要求,则予以销毁。
  5.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用户均不免除基于第6条的使用费支付义务。但若无法更换商品,则不在此限。

第6条(商品价格及支付方式)

  1. 用户通过本服务下单后,必须向本公司支付规定的商品价格。使用费支付方式应从本公司指定的方式中选择并支付。
  2. 用户应遵守作为结算方式选择的使用费支付方式提供商的会员规章。

第7条(会员注册)

  1. 本服务的会员注册希望者,须在本服务上的申请表格中正确填写必要事项后进行申请,并在本公司通知会员注册完成时成为会员,本公司将有效授予用户会员注册许可。但是,使用下款中其他公司提供的会员认证服务的情况除外。
  2.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若使用其他公司提供的会员认证服务,则在首次连接时自动完成会员注册,本公司将有效授予用户基于本条款条件使用本服务的许可。
  3. 会员身份有效期至第9条规定的会员退会、第10条规定的事由导致会员资格丧失,或第21条规定的方式终止本服务为止。
  4. 会员在注册信息有误或发生变更时,应立即进行修改或变更。
  5. 用户不能合并使用不同邮箱地址或其他公司提供的会员认证服务注册的用户,也不能在用户之间转移制作物等数据。
  6. 会员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借本条款中的地位或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以及部分或全部本服务内容。
  7. 本公司若认为本服务的意向用户符合以下任何一款事由,可能会拒绝会员注册及再次会员注册,且无义务披露其理由。
    1. (1)向本公司提供的注册事项全部或部分存在虚假、错误或遗漏时。
    2. (2)未成年人、成年被监护人、被辅助人或被辅助人之一,且未获得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辅助人或辅助人的同意等时。
    3. (3)属于反社会势力等(指暴力团、暴力团成员等反社会势力,以及其他类似人员。以下相同),或通过资金提供等方式协助或参与反社会势力等的维持、运营或经营,本公司认为与反社会势力等存在某种形式的交流或参与时。
    4. (4)本公司认为本服务的意向用户曾违反本公司的使用条款等,或其相关人员时。
    5. (5)曾受到第14条措施时。

第8条(用户义务)

  1. 用户应自行负责管理邮箱地址、密码以及其他公司提供的会员认证服务的用户ID等。
  2. 用户应为其通过本服务所做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负责。
  3.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若收到第三方查询或投诉,应自行负责处理和解决。
  4. 用户因使用本服务而对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时(包括用户未履行本条款义务而导致本公司或第三方遭受损害),应自行负责处理和解决。若因用户行为导致本公司收到第三方损害赔偿请求,用户应赔偿本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害和费用(包括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

第9条(会员退会)

会员可根据自身意愿自由退会。希望退会的会员,应通过本服务上的退会功能退会。会员退会即日生效,该会员的会员信息及图像等任意注册的所有数据将被删除。

第10条(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1. (1)侵犯本公司或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财产、隐私权或肖像权等其他权利的行为,或有侵犯之虞的行为。
    2. (2)歧视或诽谤本公司或第三方,或损害本公司或第三方的名誉、信用的行为。或令第三方感到不快的行为。
    3. (3)发送或保存包含裸体描写、儿童色情或虐待儿童的淫秽图像的行为。
    4. (4)煽动或助长犯罪或违法行为的行为。
    5. (5)使用非本人邮箱地址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6. (6)未经本公司书面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提供或试图提供本服务部分或全部用于商业或营利目的的行为。
    7. (7)对本服务服务器造成过度负载的行为,或有造成过度负载之虞的行为。
    8. (8)以无限连锁销售(传销)、网络营销劝诱为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9. (9)与成人网站、交友网站相关的表现、内容或诱导至这些网站等行为。
    10. (10)选举活动或类似行为。
    11. (11)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12. (12)除上述各款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11条(修改・删除)

若本公司基于合理理由判断用户可能违反第10条,本公司有权在未经该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自行修改或删除该用户的相关行为,使其不再违反第10条,用户不得对修改行使著作人格权,也不得提出异议。此外,若本公司采取本条所述措施导致用户遭受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2条(制作物的处理)

  1. 用户授权本公司在必要范围内(商品制作和配送、数据保管等),无偿且无期限地使用用户制作的制作物,包括加工和复制等,用户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权。
  2. 用户在制作制作物时保存、编辑的文字和图像的著作权归最初制作的用户所有。
  3. 除用户在制作制作物时保存、编辑的文字和图像外,网站上刊载的信息、软件等的著作权及其他权利归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所有。

第13条(数据保存期限)

会员自行创建的制作物数据保存期限为该制作物最后一次下单之日起60天。会员可以在下单之日起60天内重新下单制作物,但超过该期限后,需要重新上传和编辑制作物。此外,如果在保存期限内再次下单,则从该订单完成时起,制作物数据的保存期限将延长60天。

第14条(用户资格的暂停或取消)

  1. 如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本公司原则上可提前通知该用户,暂停或取消其用户资格。
    1. (1)申请时有虚假申报。
    2. (2)用户存在违反本条款的行为或有此可能性被发现。
    3. (3)本公司判断用户为反社会势力等,或通过资金提供等方式协助或参与反社会势力等的维持、运营或经营,与反社会势力等有任何形式的交流或参与。
    4. (4)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合作为用户的情况。
  2. 除前款规定外,若用户进行第10条禁止的行为,本公司可采取第11条的措施。
  3. 若用户因违反本条款而给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应赔偿所造成的损害。若因用户的该等违规行为导致本公司收到第三方损害赔偿请求,用户应赔偿本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害和费用(包括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

第15条(本服务的暂时中断)

  1. 提供本服务的系统原则上应24小时365天运行。但是,本服务设备的维护、停电、事故、灾害等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的情况除外。在此类情况下,本公司将尽可能提前通知用户,但若无法预见或需要紧急处理时,可省略通知。
  2. 本公司将根据用户的使用情况积极加强服务器设备,但由于使用情况的急剧变化,服务器可能无法处理所有服务,导致用户暂时无法使用本服务。
  3. 因前述各项事由导致本服务延迟或中断而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除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6条(制作物的管理)

  1. 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随时监控用户的制作物内容,或根据本条款修改或删除制作物。
  2. 本公司不承担监控用户注册制作物内容的义务,但用户在此同意,本公司监控用户制作物的结果可能导致本条款第11条或第14条规定的制作物修改或删除措施,以及用户资格的暂停或取消。因此,用户应自行始终注意管理制作物,使其不违反第10条。
  3. 对于用户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输入的信息或保存的制作物的丢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7条(属性信息、行为历史等的获取与利用)

  1. 本公司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获取用户的属性信息、设备信息、位置信息、行为历史(订单信息、应用程序内各界面的停留时间等日志)等,以提高便利性和创建统计数据。这些获取的数据在发送至本公司服务器后,将用于汇总和分析数据的创建。
  2. 在获取第1款所述数据时,若数据单独或组合后不包含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则可能会使用外部工具等进行获取。
  3. 本公司为调查用户动向,以及了解本服务运营相关情况并改进服务,可以查看和利用获取的数据。
  4. 即使通过组合获取的数据可能识别出个人身份,本公司也绝不会进行重新识别。
  5. 根据获取的数据创建的统计数据、分析数据等,可能会以无法识别个人身份的形式向第三方披露,例如新闻稿相关资料、媒体资料、本服务使用情况报告等。
  6. 在以无法识别个人身份的形式向第三方披露获取的数据时,本公司将选择承诺不进行与其他数据组合以识别个人身份(重新识别)的业务委托方。

第18条(广告)

  1. 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显示广告(电子邮件、直邮等通知)。
  2. 广告的发布不仅由本公司进行,也可能利用第三方广告发布商。
  3. 本公司使用的第三方广告发布商可能会使用Cookie,根据过去对官方网站或外部网站的访问信息,在官方网站和本服务应用程序内发布广告。
  4. 在使用本服务的广告中,即使客户遭受损失,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9条(免责)

除前条规定内容外,本公司对以下各项免责:
    1. (1)用户在保存、编辑图像等时,可能会因服务器负载或通信线路等影响而导致质量下降。本公司对因此类图像等质量下降不承担责任。
    2. (2)用户从电脑、手机或智能手机上传图像等时,可能会因服务器负载或通信线路等影响而导致邮件未送达或数据损坏。本公司对此类图像等上传失败不承担责任。
    3. (3)用户上传图片时,可能会因服务器负载或通信线路等影响,导致图片质量下降或无法查看图片。本公司对因此造成的用户或第三方损失(包括机会损失等间接损失,以下同)不承担责任。
    4. (4)用户或第三方浏览图片时,可能会因服务器负载或通信线路等影响,导致图片质量下降或无法查看图片。本公司对因此造成的用户或第三方损失不承担责任。
    5. (5)若其他公司提供的会员认证服务终止,会员认证服务或其附带的所有服务用户自愿停止或解除使用,本服务可能无法使用,但本公司对因此导致用户无法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6. (6)即使本公司采取第14条措施导致用户遭受损失,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7. (7)因使用本服务而显示的所有广告内容以及因此类广告对用户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用户和第三方与该广告主之间解决纠纷,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8)若本服务被发现存在瑕疵,本公司将尽力尽快修复,但本公司对因此导致用户因使用本服务而遭受的损失,以及因无法使用本服务而对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9. (9)即使根据《消费者合同法》的适用或其他原因,本公司对用户负有损害赔偿责任,除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违约外,若本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用户遭受损失,本公司仅对用户遭受的通常且实际的损失承担责任,无论索赔原因如何,均不承担利润损失或其他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此外,本公司的赔偿上限为本公司从用户收到的金额,不承担超出该金额的责任。
    10. (10)商品预计在订单后约1周至1个月内发货。但请事先谅解,由于本公司工厂的生产、出货情况、系统等故障、业务委托方的配送情况,或交通状况、天灾、天气等其他原因,送达时间可能会有所变动。此外,若因用户注册信息不完善、填写错误等用户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送达,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0条(条款变更)

本公司在认为必要时,可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官方网站、本服务公告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方式通知用户变更本条款,内容变更后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同意变更后的内容。此外,除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用户因使用变更后的服务而遭受损失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21条(服务终止)

本公司可通过在1个月前以本公司规定的方式通知终止本服务来终止本服务。此外,即使本服务终止导致用户遭受损失,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2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1. 本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妥善处理个人信息。
  2. 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披露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输入的个人信息。但是,在用户请求或同意的情况下,或该用户违反本条款且本公司需要进行权利保全程序时,以及对当局的调查或协助义务产生时,或根据法院命令、法律法规或证券交易所规则或证券业协会规则要求披露时,不在此限。

第23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本条款的准据法为日本法。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争议并提起诉讼时,以大阪地方法院为第一审专属管辖法院。
<制定日期>2017年4月1日